建材之城讯:选择了小型装饰公司或者游击队,不少业主虽然心中惴惴不安,但想到自己与他们签订了合同,也就放心不少: “都签过合同了,应该很有保障吧。万一出了什么问题,还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抱着这样“单纯" 的想法,不少业主放松了警惕。
有合同就有保障吗?还真不一定。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统计,在家装投诉中占一定比例的情况是业主与施工单位签署了施工合同,但出现问题却无法解决。原因是他们签署的合同并非由北京市工商局2003年出版、2004年修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版本,而是由施工队或小公司自拟的,一些条款与范本相近,另外一些则对业主不利。
自己签的合同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显失公平的地方,的确也可受《合同法》保护,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小公司或游击队并不注重信誉,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意外事故,业主要追究其责任或者实现权益的难度太大,可能找不到相关责任人,于是损失也就无人赔偿。这样的合同也就没有实际的保障意义。
此外,还存在合同虽然是范本,但加盖的是假公章的情况,这就涉及民事欺诈行为,业主要找人担责就更困难了。相比较而言,具有固定门店的大公司,与他们签署的合同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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