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之城讯:丁先生2009年7月份开始装修,为了保证家装品位和质量,丁先生专门找到当地某知名家装公司进行装修。由于一开始与设计师聊得“非常投机”,设计师还口头提出了一个设计方案。丁先生觉得挺满意,很快就与设计师签订了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以及主材合同。开工后,丁先生要求设计师提供效果图,但直到8 月份,也没有收到设计师的效果图。由于新房面积不大,室内需要设计的只有客厅背景墙和玄关两个地方,电视柜也由设计师提供设计图纸,工长现场制作。可整个装修工程已经接近中期,电视背景墙、玄关处的设计图纸仍然没有到位,由设计师负责设计的电视柜立面图也没有交给工长。负责施工的工长表示, “这个房子的面积算是小的,一般也不需要什么设计,我们和消费者商量着来就行了。”
无奈之下,丁先生将该设计师投诉到店面主管处,经过几番交涉,该家装公司终于同意为丁先生更换设计师。
很多装饰公司为消费者提供装修设计方案时,仅仅是口头介绍,这很容易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和矛盾,消费者又无据可依。所以消费者应当要求装饰公司提供实际的设计图,包括一张平面户型图、两张效果图(一般为主卧室和客厅,如果有吊顶这一项,还应提供顶面图)、一张水电路改造图;有木工制作的还应提供具体项目的施工图,复杂工程的应该有节点图。在施工图纸中应该标明所使用的材料,以便和报价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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