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之城讯:答:(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进行审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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