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之城讯:四部委调整染色机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政策
近日,根据我国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情况,中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染色机、直流场设备、新型农业机械等装备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据了解,企业在今年4月1日~12月31日期间进口规定范围内的零部件、原材料申请享受进口税收政策,应在4月1日~30日期间按照财关税[2009]5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文件,凭受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放行手续。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4月1日~30日期间受理的申请文件,应在5月15日前,一并将申请文件及初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此外,此次调整取消了液压支架等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税政策;调整直流输变电设备、交流输变电设备等装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调整六氟化硫断路器、pta工艺空气压缩机组、大型空分设备、刮板输送机等装备的进口零部件清单。
2013年度纺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日前,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发布了《申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13年度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纺织机械类)》的通知。该计划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项目评审、项目任务书审批、项目鉴定验收、项目科技奖励的申报等工作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相关部门组织。
通知指出,2013年度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纺织机械类)由纺机协会统一组织申报,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指导性计划纺织机械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各自情况申报项目。对于有重大创新成果的项目,协会将优先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单位需要填写《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任务书》,该任务书涉及项目基本内容、项目简介、主要技术创新点、项目的立项背景、详细技术内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曾获奖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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