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之城讯:委托装饰公司装饰装修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房屋业主(装修人)在委托装饰公司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因此,应查验装饰公司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设计资质证书、装饰装修施工资质证书。
双方签订的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业主、装修人)和被委托人(装饰公司)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及质量验收方式。
(3)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4)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5)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在签订该项条款时,应避免使用有诸如“按实际发生计算”之类约定不清的术语。
(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8)合同的生效时间。
(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在签订该项条款时,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①装饰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并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②明确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的堆放位置、方式和清运时间及相应责任(含费用归谁承担)。
③明确装饰公司必须在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可进一步明确约定需要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时间与具体项目、费用承担者等;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及赔偿方法。
④若委托装饰公司包工包料时,应明确按照建设部规定,竣工后应提交主要装饰装修材料的产品说明书、保修单和涉及环保方面的说明书(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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