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之城讯:1、交给开发商的费用,增加面积的补差款,违约金,水电煤气网络开通费,莲花电视初装费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
2、交给物业公司的费用,物业费,水电周转金,取暖费装修保证金等。
3、交给政府机构的费用,汽水,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面积测绘费,办证工本费等。
上述款项就是办理入住时业主应该缴纳的费用,但实际上开发商收取费用的,名目繁多而且收费
主体经营出现混乱导致乱收费重复收费等现象,因此业主在缴纳费用时要注意收费主体是否有权收费
是否重复收费?对于含糊不清的费用可以咨询律师或者业主协会,如果有代收的情况就让代收者出示
委托书避免缴纳多余的费用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
建材之城是专注于装修,家居,建材,家装等圈子的行业信息和如何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等问题,敬请登陆建材之城http://m.jc68.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