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之城讯:家居装修是件大事,这其中往往牵扯到预付款的问题。装修业主由于疏忽,未仔细审查合同中签订的条款,常将“定金”看成是“订金”,如有变更,预付的材料款或装修款就有可能要不回来。
1、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付给对方当事人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货币,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订金
定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他只对给复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且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装修中关于需要支付定金的项目多数集中在成品橱柜上,很多装修业主在门店看中了橱柜样式,当场签下了认购单,认购单上有“定金”一栏,一般都是要付500元。交款后,设计师很快就会画出设计图,并让业主签字认可。但是如果要达到设计图的效果必须要对厨房整体布局进行改造。这样一来,厨房的墙地砖就要重新铺贴,意味着装修费用会增加。如果装修业主不做成品橱柜了,这时,橱柜公司是不予返还500元“定金”的。如果认购单上写明的是“订金”,那这500元只能作为预付款,因双方没有施工合同及进行施工,预付款应退还或部分退还。这种纠纷还常出现在装修前期设计、大宗建材采购和后期配饰采购上,装修业主一定要看清认购单上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避免产生纠纷。
建材之城是专注于装修,家居,建材,家装等圈子的行业信息和如何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等问题,敬请登陆建材之城http://m.jc68.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