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东鹏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东鹏)诉开平市东鹏卫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平东鹏卫浴”)案取得了重大进展,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已针对东鹏诉开平东鹏卫浴及其法定代表人、开平东鹏卫浴产品销售商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除判令开平东鹏卫浴停止一切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外,还要求其在经营中规范使用企业名称,不得简化使用其企业名称。本案东鹏获赔额共计181万元人民币。法院还要求开平东鹏卫浴及其销售商各自就其对“东鹏”实施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在《佛山日报》、《南方日报》进行登报澄清,以消除影响。